林彪(1907年12月5日—1971年9月13日),原名林祚大,字阳春,号毓蓉。军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1]
1907年生于湖北黄冈。1923年6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2]
“文革”中与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结成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1年9月8日,下达反革 命武装政变手令,妄图谋害毛泽东。阴谋败露后,于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1]
人物生平
1907年12月5日生于湖北黄冈林家大湾。9岁入私塾,13岁起就读于林育南、恽代英等在黄冈八斗湾创办的浚新学校。15岁转入武昌共进中学,并于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曾被共青团武昌地委指定为共进中学团支部书记。1925年“五卅”反帝运动中,积极投身学生运动,发起成立“共进图书社”,组织同学阅读进步书刊,并在陈潭秋等指导下创办“共进月刊”。后被湖北学生联合会推选为出席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学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同年秋于共进中学毕业后返回林家大湾,父母要他就近谋一个教师职业,以便关照家庭生活。但他说服父母,决心弃教从戎。后经当地中共组织批准南下广州,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编在步兵科第2团第2营第3连,同时改名为林彪。在黄埔军校由共青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3连中共支部书记。1926年10月毕业后,由广州北上武汉,被分派到国民革命军第4军叶挺独立团任见习 排长,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4月随第25师73团(由叶挺独立团改编)参加武汉国民政府举行的第二次北伐,历经上蔡、临颍等战役战斗。7月随部移驻九江。8月2日由聂荣臻、周士第直接率领参加南昌起义。起义后任73团3营7连连长。同年10月起义军在广东潮(州)汕(头)地区失败后,随朱德、陈毅转战闽、粤、赣、湘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