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勤

安徽阜阳籍革命烈士
王克勤(1920年-1947年7月11日),男,汉族安徽阜阳县人,中共党员[1]1945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八旅第五十二团第一营第一连机枪射手。[2]194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王克勤作战勇敢,9次立功,先后被评为“一级杀敌英雄”“模范共产党员”“战斗英雄”“三大互助模范”和“模范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4]
1946年10月6日,在山东巨野县的徐庄阻击战中,王克勤带领全班发挥战斗互助作用,成功击退了国民党军的多次进攻,全班无一伤亡,圆满完成任务,荣立集体一等功[5]战后,全班被评为“模范共产党员”,王克勤被提升为排长。同年12月,延安的《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赞王克勤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创造了新的光荣的范例,号召全军部队普遍开展向他学习的运动。[6]王克勤的“三大互助”带兵经验迅速在全军推广,对人民军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7]
1947年7月11日,在鲁西南战役中,王克勤率领全排奋勇登城,因流血过多,于次日凌晨英勇牺牲。[8]他的事迹被广泛传颂,2009年9月10日,王克勤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以表彰他在人民军队建设中的卓越贡献。[9]

人物生平

孩童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