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学烟雾(photochemical smog )是汽车、工厂等污染源排入大气的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等一次污染物在阳光(紫外光)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物,参与光化学反应过程的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的混合物(其中有气体污染物,也有气溶胶)所形成的烟雾污染现象,是碳氢化合物在紫外线作用下生成的有害浅蓝色烟雾。[1][2][3]根据排放源的不同,大致可将光化学烟雾分为城市型光化学烟雾、工业区型光化学烟雾和区域型光化学烟雾。[4] 光化学烟雾主要由前体物、标识物与产物组成,最早在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洛杉矶被发现。臭氧浓度升高是光化学烟雾发生的主要标志,当空气中每小时臭氧平均浓度大于200微克每立方米或连续8小时臭氧平均浓度大于160微克每立方米时,即判识为光化学烟雾,并根据臭氧浓度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光化学烟雾对人体眼睛有刺激作用,会促使哮喘病患者哮喘发作,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恶化、呼吸障碍、损害肺部功能等。[3] 发生历史
从1940年 初开始,洛杉矶每年从夏季至早秋,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城市上空就会出现一种弥漫天空的浅蓝色烟雾,使整座城市上空变得浑浊不清。这种烟雾使人眼睛发红,咽喉疼痛,呼吸憋闷、头昏、头痛。1943年以后,烟雾更加肆虐,以致远离城市100千米以外的海拔2000米高山上的大片松林也因此枯死,柑橘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