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医师(Chief Physician),[1]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中医疗类的正高级职称,[2]是医生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其级别相当于医学院校的教授。[3]
中国自198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以来,职称制度逐步完善,现分为住院、主治、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四个等级。1999年,原卫生部发布《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了申报和晋升条件,每一个级别的职称晋升,都必须满足职称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外语考试、发表论文数目、科研课题等一系列条件,层层递增。主任医师作为医疗专家,主任医师应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作为团队核心,他们展现出卓越的管理和协调能力。由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特价值,主任医师的诊疗费用通常较高。[4][5] 历史沿革
中国的职称制度起源于1949年,借鉴苏联模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因医生水平差异,中国政府推行职称制度,便于患者选择。198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后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在1994年建立执业许可和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形成现行的职称制度。职称分为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四个等级。1999年规定各级职称申报和晋升条件,很多地方已取消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6] 医师职称制度至今仍存在的原因是医疗仍在行政体系内,行政管理人员需要依靠可量化的指标来评定医生的水平,如考试成绩、论文课题数量等与临床技能关系较小的便于官方统计的指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