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

刑事案件
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是发生于2004年9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伙同李立田等6名警察将李胜利打昏并扔到楼下摔死的案件。[1]
2004年9月,李胜利与吕秋玲因移动收费厅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吕留生为了教训李胜利,以李胜利寻衅滋事的借口将他带到七一路派出所,与李立田等6名警察将李胜利打昏并推下楼致死。[5][2][3]随后,家属怀疑死因,多次上访[6]2005年3月10日,周口市检察院成立“9·20”专案组。[6]2008年10月23日判处李立田死刑;判处吕留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冷飞无期徒刑,三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2011年12月,扶沟县人民法院对许磊进行了开庭审理。[4]2012年3月,王海宇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
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发生的过程看,警察的警务行为应规范化。警方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应全程录音录像,这就是把警务活动规范化的一个努力。[7]

案件背景

2004年9月,吕秋玲最初找到李胜利,要将自己移动收费厅店面以八万元钱转让给李胜利。李胜利凑齐钱后,吕秋玲却反悔了。这让李胜利一家很气愤,他们又在电话里和吕秋玲吵了一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