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关系

粮油关系
1950年代以来40多年间,“粮油关系”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字眼,并构成人们生活中基本关系之一。在粮油统销之下,市镇居民须与指定粮油店建立起固定的供应和消费关系。由后者按已核准的粮油定量,定期向前者供应粮油,此即俗称之“粮油关系”(或“粮食关系”)。

概述

相当长时期内,市镇居民无法逃遁于粮油关系之外,当其出生、婚嫁、迁徙、死亡时,必须办理增减定量和转移供应关系的手续。农业人口没有粮油关系,但粮油关系是农民进城的基本门槛,当其通过有限孔道“农转非”时,务必凭相关证明到国家粮站办理粮油供应转移证明,在市镇建立粮油关系,从而跳出“农门”、吃上商品粮。

粮油关系的建构及其不断强化

1950年代初,中国政府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路径,继而为动员、集中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优先发展重工业,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战略选择和制度安排下,1953年的“粮食危机”催生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当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政务院下发《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按规定,由政府垄断粮食购销,从农村低价征购、向市镇(含工矿区等)低价配售。随着市镇粮食统销的施行,粮油关系逐步建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