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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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制定的配套税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订。
政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国发[198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