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制定的配套税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政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国发[198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