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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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378号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3年5月27日签发的命令。
第378号令《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是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
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8号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