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兴祥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何兴祥,男,汉族,1963年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管理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何兴祥一审获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一十万元。[1][2]

人物履历

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年03月任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