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
唐朝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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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谟,或魏
謩
[
mó
]
(793—858年)字申之,生于同州澄城(今
陕西澄城
北),祖籍
巨鹿郡
曲阳(今
晋州市
) ,
魏徵
五
世孙
。
[1]
太和七年
进士
,历官左拾遗、
谏议大夫
、判弘文馆事、
汾州
刺史
、给事中、同
中书门下
平章事
、兼
礼部 尚书
,监修《文宗实录》四十卷,户部、
吏部尚书
,言论切直,无所畏避,官终守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
司徒
。
[2]
[3]
[4]
(概述内图片来源:《
浙江余姚
魏氏宗谱》)
人物简介
魏谟为
司空
魏徵五世孙,
内黄
(今属
河南
)人,祖籍
巨鹿郡
曲阳(今晋州市) 。
擢
[
zhuó
]
进士第。
文宗
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
杨汝士
荐之。为右拾遗,擢谏议大夫。累迁宏文馆直学士。
武宗
朝贬
信州
长史
。
宣宗
即位,拜
御史中丞
,进同
中书门下
平章事
。监修国史,修成《文宗实录》40卷。大中十年领剑南西川
节度使
,上疾求代,召拜
吏部尚书
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
司徒
。
个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