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负责管理香港中央结算系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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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MPANY LIMITED)是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经营香港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于1989年5月5日成立。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还是一家以保证为限而没有股本的公司,其保证机构分别为联合交易所、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中国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4][2][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联交所、5家银行、其他方面人士代表及联交所行政总裁、中央结算公司行政总裁等组成。[5][2]2000年,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合并,组成香港交易所[6]2014年,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被批准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7]2016年,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深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入股了众多企业,如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迪安诊断贵州茅台格力电器等。[9][10][11][12]

历史沿革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5日,其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于1992年投入服务,成为所有结算系统参与者的中央交收对手。[4][2][13]2000年,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组成香港交易所[6]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7]2014年11月17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已经选定中国银行为“沪股通”独家结算银行,由中银香港和中行上海市分行分别担任香港和内地结算银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