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

出自《继承法》篇
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专政机构通过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1][2]

内容简介

⑴有权实施司法保护的机关有哪些?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广义的国家政法机关。
⑵“依法履行职责”的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