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下午,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5日上午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1]
2018年3月1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3]
2018年3月2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