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师范生

政府出资专门培养的农村义务教育师资人才
定向师范生是各地政府为了解决农村尤其是偏远艰苦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紧缺的现状而制定的由政府出资、专门为农村地区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力量的措施和政策。定向师范生,更全面的称呼是“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政策。[2]所谓的“三定向”,指的是“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3]
2006年,湖南省为解决农村教育师资问题率先启动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随后多地效仿,而且逐渐获得了国家的高度重视。[4][5]《师范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定向培养农村薄弱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2012年,《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为农村学校定向培养补充“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教师”。[5]此外,《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多次强调,扩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规模、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30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列为实施项目。[5]
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的核心任务是本土化培养和全科教师培养,[5]培养的主要院校是地方师范院校。[5]定向师范生基于自愿自主的原则,从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生源。[6]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免缴,培养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2]完成定向培养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后,他们需按照协议规定前往事先预定的农村教师岗位(生源地学校)工作。[7]

发展历史

在21世纪初,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其素质和教育水平对于提升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受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乡村教育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开始受到广泛关注,面临师资短缺等多重挑战。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计划,旨在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这些努力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由于稳定性不足、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其总体效果仍然受到质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