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常

清朝将领
永常(满语:ᠶᡠᠩᠴᠠᠩ,生年不详—1755年),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清朝军事将领。[1]
永常的职务历程从三等侍卫开始,逐步晋升至镶红旗满洲都统。在乾隆五年(1740年),他被任命为安西提督,并在哈密驻扎。他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被任命为湖广总督。在乾隆十八年(1753年),他被任命为钦差大臣,驻安西,并被任命为陕甘总督,加太子少保。他在乾隆帝的命令下,以内大臣的身份担任定西将军,率军征讨达瓦齐。然而,由于他在战争中的行为被乾隆帝指责为怯懦,他被罢免内大臣和定西将军的职务,被降为副都统衔的参赞。后来,他被夺去官职并被逮捕回京,但在途中在临潼去世。

人物经历

雍正元年(1723年),永常被授予三等侍卫的职位。到了雍正九年(1731年),他被提升为二等侍卫。同年,他又被提升为头等侍卫,并兼任侍卫什长,负责管理正白旗蒙古副都统的事务。雍正十一年(1733年),他被调任盛京雄遥副都统。雍正十三年(1735年),他被任命为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同年,他又担任了直隶马兰口总兵官的职务。[1]
乾隆三年(1738年),永常被任命为直隶古北口提督。乾隆五年(1740年),他被任命为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六年(1741年),他被任命为安西提督,并被赐予孔雀翎和红绒结顶冠作为荣誉标志。乾隆十年(1745年),他被调任甘肃提督。后来,他又再次担任了安西提督和甘肃提督的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