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兵代表大会制

工农兵代表大会制
工农兵代表大会制是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根据地工农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它具有以下特点:(1)保证千百万工农大众参加国家的民主管理,保证无产阶级政党在政权中的领导权。(2)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一方面实行广泛的民主,各级政府必须对工农兵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另一方面又实行高度集中,以便把群众意见集中起来进行领导。(3)以议行合一为原则,工农兵代表大会不仅是权力机关,而且也是执行机关,从而保证了广大工农兵拥有充分的权力,既可以反映讨论,又可以直接实行和贯彻工农兵群众的意志。这些特点,体现了工农民主政权的阶级本质,为以后的革命政权的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与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