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安徽省司法厅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设置
省司法厅设置下列机构: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合法性审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警务督察处(巡察办)、直属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处。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警务处和宣传教育处承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