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是陕西省的最高地方组织,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其机关报为《陕西日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在陕西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现任陕西省委书记为赵一德同志,省委副书记为赵刚、邢善萍同志。[1][2] 历史沿革
1927年7月上旬,中共陕西省委在西安红埠街9号秘密成立,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因当时政治环境恶劣,未能召开党的全省代表大会,由中央指定的省委成员与中共陕甘区委共同商定,省委设正式委员13人、候补委员5人。耿炳光为书记。[3]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同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机关由延安迁至西安,不久着手组建陕西省委。 1950年1月6日,经西北局报请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成立。马明方任省委书记,省委下辖陕北区党委、陕南区党委和大荔、渭南、三原、咸阳、彬县、宝鸡6个地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