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镇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辖镇
拉哈镇隶属讷河市管辖。位于市境西南部,嫩江东岸,距市区38公里。富嫩线铁路和齐加公路从镇内通过。[1]第六次人口普查拉哈镇总人口合计32433人,男性15913人。[2]
拉哈镇所在地,清代称“拉哈岗站”,中华民国时期称“拉哈站”。“拉哈”,满语,意为“淮头鱼”。清初,设置黑龙江将军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从吉林乌拉通往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爱辉镇)设置驿站,“拉哈”是北路十个驿路之一;属布特哈总管辖区内。清末,讷河设置民官后,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三区,并为区公所驻地;东北沦陷后,初设拉哈站区,1938年改设拉哈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拉哈区,1948年改为第八区,并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12月,设置拉哈镇,由讷河县直辖;1958年9月,改称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改为拉哈镇公社;1984年恢复拉哈镇名称。[1]
拉哈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断引进特色作物种植,在增长农户经济收入的同时壮大林下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3]拉哈镇把大棚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坚持党建引领、融合创新推动下,因地制宜选种优良品种,截至2023年,拉哈镇有蔬菜大棚96个,占地面积约87.8亩。一行行嫩绿的果蔬苗在农户的精心呵护下长势喜人,充满活力。[4]

历史沿革

拉哈镇所在地,清代称“拉哈岗站”,中华民国时期称“拉哈站”。“拉哈”,满语,意为“淮头鱼”。清初,设置黑龙江将军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从吉林乌拉通往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爱辉镇)设置驿站,“拉哈”是北路十个驿路之一,属布特哈总管辖区内。清末,讷河设置民官后,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三区,并为区公所驻地。东北沦陷后,初设拉哈站区,1938年改设拉哈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拉哈区,1948年改为第八区,并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12月,设置拉哈镇,由讷河县直辖。1958年9月,改称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改为拉哈镇公社。1984年恢复拉哈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