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官是西汉官僚机构中央政府官员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中央政府官员的三大类别之一。
职责范围
宫廷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皇帝的家庭事务,如詹事、内侍等职位。然而,在皇权专制时期,这些官员的实际职能已经超越了原本的职责范畴,他们不仅参与了政治活动,还掌握了一定的政治权力[1][2][3]。
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西汉官僚机构的设置基本继承了秦代制度并进行了改进。中央政府的官员被划分为三类:外朝官、内朝官和宫廷官。外朝官负责国家行政工作,包括丞相及其下属官员;内朝官则由皇帝直接任命,主要担任非行政职务,如大司马、将军及各类顾问;宫廷官则是专门处理皇帝家庭事务的官员,尽管他们的职责本应局限于私人领域,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已经涉足到了政治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