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曾是主管文化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0月,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正式宣布成立,将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旅游局的职责整合,不再保留省文化厅、省旅游局。[1]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文化厅设10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厅重大事项的落实;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起草厅重要文件、报告;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及文化宣传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管理省级文化系统的事业经费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省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管理文化系统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文化事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