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兵团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通过军垦这种特殊体制达到巩固边防,发展经济,安置人员的目的,兵团成为党、政、军权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半军事化组织和社会经济体系,尽管如今只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在,但是在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全国却陆续出现过12个兵团,3个农建师。 历史沿革
文革前,国内就有了庞大的军垦和农垦系统,当时统归农垦部领导(文革后的1976年新疆兵团被撤销,归属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1954年10月7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成立,标志着军垦事业出现了崭新的,完整的模式。[1]这种屯垦戍边、寓兵于民,平时搞生产,战时能打仗的体制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越来越多的纳入领导层的战略考虑。1965年以后,军垦模式开始大规模推广。 当时全国的军、农垦系统共有农场2,062个,工厂146个,人口670万,其中职工260余万;这些军垦师主要由解放军生产部队或复转军人创建,同时吸收了大量支边青年;而后来逐渐被军垦化了的农垦农场有三类:一是由复转、伤残军人建立;二是由知青垦荒组织和支边青年、归侨创建;三是劳改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