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贵州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贵州省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是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4年发布的文件。

基本内容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工作,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以下简称“两费补贴”),是指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对符合《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所需费用的补贴。
第三条 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举办或批准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两费补贴”只拨付给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支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