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漏洞,就是税法体系存在影响税法功能,而且违反立法者意图的不圆满性。税法漏洞的主要特征:1、不圆满性。2、违反计划性。3、功能失灵性。法律漏洞是一种客观现象,“没有漏洞的法律秩序是不存在的。”因此,税法漏洞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 基本涵义
《现代汉语词典》将“漏洞”解释为:“能让东西漏过去的不应有的缝隙或小孔儿”或“(说话、做事、办法等)不周密的地方;破绽” 、“不圆满”。“不应有”、“不周密”、“不圆满”均带有否定性的价值判断色彩。 德国学者拉伦兹将立法者本欲达到的调整意图称为“计划”,法律漏洞则是“违反计划的不圆满性”。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关于某一法律问题,法律依其内在目的及规范计划,应有所规定,而未设规定,便构成法律这堵墙上的缺口,斯 谓法律漏洞。台湾地区学者黄建辉先生认为, 法律漏洞是“指法律体系上违反计划之不圆满性状态”。梁慧星先生认为:“所谓法律漏洞,涵义如下:其一,指现行制定法体系上存在缺陷即不完全性;其二,因此缺陷的存在影响现行法应有功能;其三,此缺陷只存在违反立法意图。可将法律漏洞定义为,现行法体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之不完全性。” 因此,税法漏洞就是税法体系存在影响税法功能,而且违反立法者意图的不圆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