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曾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2014年,根据上海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原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港口和航运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运输、港航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交通运输、港口等发展战略,编制交通运输专业规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上海港口(含洋山新港区)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行政管理,负责上海港引航监督管理;负责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等空港地区有关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