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9月正式成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兼任,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院长由历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担任。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2019年9月6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国家行政学院开展常规巡视。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形势下,根据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的。
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行政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胡锦涛同志多次对学院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会见来学院访问的重要外宾。江泽民同志在建院初期即为学院题写了“永做人民公仆”的校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