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

中国武周时代酷吏
周兴(?~691年),雍州长安(今[a]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国武周时代酷吏。[1][2]
周兴年轻时学习法律,在唐高宗时期担任河阳县令(今[a]河南省孟县西)。垂拱二年(686年),[b]周兴已担任尚书省的尚书都事,因热衷于权力而积极投身告密活动,随后被晋升为秋官侍郎。载初元年(690年),周兴提议剥夺李姓宗室的皇族地位,得到武则天的采纳。天授二年(691年)初,周兴被来俊臣用“请君入瓮”之计制服,本来被判为死刑,但武则天开恩,将其放逐岭南,在途中被仇人杀死。[2]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周兴是雍州长安(今[a]陕西省西安市)人。他年轻时学习法律,在唐高宗时期担任河阳县令(今河南省孟县西)。唐高宗曾计划将他召至长安进行提拔,但由于有人上书反对,指出他并非通过科举考试出身,提拔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周兴对此非常期待,并多次请托官员打听提拔的消息,但宰相等人没有给予回应。户部尚书、检校纳言、同平章事魏玄同曾对他说:“周兴,你还是回去吧。”魏玄同的本意是好心提醒,但周兴却误以为是魏玄同在背后阻挠,导致他的前程受阻,因此对魏玄同心生怨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