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奖最佳戏剧类影片(Golden Globe Award for Best Motion Picture – Drama)是由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Hollywood Foreign Press Association,简称HFPA)颁发的一项年度电影奖项。该奖项自1944年起开始颁发,最初只有一个最佳影片类别。 然而,自1951年起,金球奖被划分为戏剧类影片和音乐与喜剧类影片两类,除1953年短暂合并外,此后一直保持这一划分。该奖项旨在表彰杰出的剧情片制作人及其作品。 历史沿革
金球奖最初成立于1943年[1],当时只设有单一的最佳影片奖项。随着电影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 体现不同类型电影的特点,第9届金球奖开始将表演和最佳影片奖项细分为戏剧类和音乐或喜剧类。这种分类方法自1951年起正式确立,仅在1953年有过一次短暂的统一。
金球奖最佳戏剧类影片的获得者通常是影片的制作人,而非个人演员。在下文列出的名单中,获胜的作品将以粗体并带有蓝色背景的方式呈现,而其他提名作品则不会加粗。需要注意的是,所列年份指的是影片上映的年份,而不是颁奖典礼举行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