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研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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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应二十级至十四级。
[1]
基本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
、
二级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