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

越南政府重要部门
越南公安部(越南语:Bộ Công an Việt Nam[4])是越南中央政府22个部委办之一,是该政府的重要部门,是越南人民公安力量的最高首脑机关,担负维护越南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保护越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2]
越南公安部的前身组织是一个武装组织,其最早出现在1930年,即红卫兵队(红色自卫队),其任务是保护越南苏维埃政府和革命运动。1946年2月21日,时任越南主席的胡志明签署第23/SL号法令,将越南志愿军、警察、侦察和越南自卫队统一为 “越南公安部”,设在内政部。并任命黎坚为越南公安部部长。[1]截至2024年,越南公安部部长为梁三光(Luong Tam Quang)。[3]截至2024年,越南公安部主要下属机构包括公安部治安侦查局(Cơ quan An ninh điều tra Bộ Công an)、公安部公安侦查局(Cơ quan Cảnh sát điều tra Bộ Công an)、公安部刑事判决执行管理机构(Cơ quan quản lý thi hành án hình sự Bộ Công an)、公安部羁押、暂扣管理机构(Cơ quan quản lý tạm giữ, tạm giam Bộ Công an)等。[5][6][7][8]

历史沿革

1945年8月9日为越南公安力量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签署命令,在内务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长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继任局长Lê Giản。1952年8月,继任局长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签署命令,设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陈国环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长。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决定把公安副部升格为公安部,部长陈国环。1959年边防部队改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公安部。1960年9月劳动党三大选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陈国环任政治局候补委员。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开始实行警衔制。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届国会三次会议决定把内务部与公安部合并为新的内务部。1979年下半年,由于国境线上的军事战斗冲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边防部队,并由内务部转隶国防部。1988年由国防部转隶内务部;1995年底再次转隶国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