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组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设立的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学位授予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均由国务院任免。

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改学位条例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并指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作;
3、组织制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组织审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