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是一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简称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的法律法规;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03年4月10日该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共包含七章七十一条;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3]2005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2005〕16号印发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05年1月31日起施行。[4][5] 内容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第5号)
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