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

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1]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2]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3]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4]金融期货一般分为三类,[5]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指数期货。[6]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中的一种,[7]具有期货的一般特点,[8]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9]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10]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11]如证券、货币、利率等。[12]金融期货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市场,[13]目前,金融期货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的前面,[14]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15]成为西方金融创新成功的例证。

发展前景

2010年4月16日首批4个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这意味着我国金融期货在沉寂了近15年后再次登上资本市场舞台。
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盈利模式单一,投资者买 入股票,只有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才能赚钱。缺乏做空机制也使得国内股票市场操纵之风盛行,庄家和一些大的机构利用自己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拉抬股价使股票价格长期偏离其正常的价值范围,这会导致股市系统性风险积聚,加大股票投资者面临的风险。股指期货在丰富投资者资产组合的同时,也防止了系统性风险的积聚,股指期货提供了一个内在的平衡机制,促使股票指数在更合理的范围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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