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Liaoni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辽宁省人民政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省 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和省政府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