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

西湖渔隐主人创作小说
《欢喜冤家》,又名《贪欢报》、《欢喜奇观》、《三续今古奇观》《四续今古奇观》、《醒世第一书》、《今古艳情奇观》、《艳镜》,是明代西湖渔隐主人著短篇小说集。书成于崇十三年(1640)。
该书两集24回,书叙男女私情,并多由恩爱而成仇。在寻常的故事中,开掘出新的观念,与传统的封建观念相抵[],而与冲破封建道德樊篱、大胆肯定人性这一晚明进步思潮相合拍,也是晚明进步文学的共识,然笔墨多染秽亵,语言浅近流畅,描写平[]直叙,缺少波澜,并带有明显的模拟痕迹。[1]

内容简介

第一回写松江华亭人花林,妻徐氏。花林好赌,与泼皮李二白及书生任龙结为兄弟。李二白多次勾引徐氏不得,徐氏却与任龙勾搭。李二白不忿,与花林谋捉奸,分先后入房。李入,徐氏有意与他周旋;待花林入则大呼捉奸,花林遂杀李二白。自此夫妇各自警醒,改邪归正。
第二回写浙江义乌人吴胜,字千里,出征后带银归里;经新城,被财主陈陈与家人小二谋杀,陈因成巨富。三年后,陈栋收陈三元为继子。一日,陈醉卧,三元将刀竖其腹上玩耍。陈以为是虫咬,一拍,刀人腹死。三元长大,又告发小二。后仙[]点化,三元知己为吴胜转世,吴之未婚妻尚守节在家。三元遂还乡,与三十余岁的守节女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