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度量因素

计算总指数时使用的媒介因素
同度量因素是指在计算总指数时使用的媒介因素,用于将各种不能直接相加的现象转化为可以相加的状态,以便综合反映其总的变动程度。通常情况下,同度量因素是以被乘数形式出现,使其作用于各种不能直接相加的现象,实现它们向可以相加状态的转化[1]

确定因素

同度量因素的选择应当结合经济分析的要求,并考虑指标间的经济联系[2]。在编制指数数列时,若采用的是不同时期的同度量因素,则这些随指数基期变化而变化的同度量因素被称为可变权数;相反,如果采用的是同一时期的同度量因素,则这些保持不变的同度量因素则被称为不变权数。在实际编制指数的过程中,究竟是采用不变权数还是可变权数,主要取决于指数的目的以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变构成指数是一种在对客观现象总体进行分组的情况下,用来衡量总平均数变动情况的指数[3]

特点

统计综合指数是编制总指数的基本形式之一,由两个总量指标对比而成,包括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两类。这类指数的特点在于:首先进行综合处理,然后再进行对比;其次,在总量指标中固定同度量因素,以测量所需研究的指标的变化程度;第三,分子和分母的研究对象范围原则上应该一致,反映的现象变动程度应该是所综合数据范围内该现象的变动程度;第四,此类指数的计算需要全面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