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

专利权受侵害请求保护的行为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不同领域的专利保护方式也不同。[3]
专利权人在专利权遭到侵犯时,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争议、 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调解、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三种方式维护权益。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中国专利保护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各国对专利保护的客体的规定存在差异性。[3]
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5年。[4]专利权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和提前终止(未缴纳年费或主动放弃专利权)。[3]专利侵权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5]专利权的保护是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内容,是集中体现专利制度保护功能的。[3]

保护范围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