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

泛指都市里的村庄
城中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狭义上说,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或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3][4]兼具农村和城市的双重特征,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产物。[4]是在空间形态、功能结构等方面与所处城市反差极大,亦城亦乡、亦农非农的社会群落。[5]
城中村是城市行政区范围内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上、建设用地面积占村庄面积的40%以上的村落。[2]城中村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景观特征上的贴面楼,公共环境脏乱差等;经济特征体现在原住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滥建房屋进行出租;制度特征体现在是制度意义上的农村;人口特征体现在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低收入社区或外来人口居聚区;文化特征主要体现在外来人员和原住村民之间生活习惯方面的差异,朝夕相处却依然彼此冷漠。[1]
城中村主要面临的问题有社会治安和交通环境秩序混乱;城中村的地区存在“社会包容”困难;支持大量迁移流动人口“创新创业”的困难;多数城中村由于集体经济能力不足、或者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不足,导致公共设施不足。[6][2]而推进城中村改造将进一步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同时,还将有助于补齐超大特大城市发展的短板,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7]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北京市对171个“城中村”进行了综合整治。根据推算,北京还有100余个城中村。[8]2023年10月12日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9]

历史沿革

形成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