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5年12月2日撤销并入河口苗族乡,乡人民政府驻河口村(原河口苗族乡政府驻地)。见湘民行发〔2015〕121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绥宁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历史沿革
乡名竹舟江,因昔日此处多以竹筏作舟渡水而得名,距县城长铺镇17公里。民国末年,大部属会同县丰山乡,小部属绥宁长乐乡和东鹅乡。1954年8月,会同县所辖的竹舟江、新田、彭家、联溪、岩湾、老团等地划隶绥宁县;1956年建立竹舟江乡,1958年改为竹舟江人民公社,1959年与枫木团、麻塘、联民公社合建为河口人民公社;1961年9月再设置为竹舟江和河口两个公社;1984年公社改为乡;根据邵阳地区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84)邵民字第026号通知,1985年改为竹舟江苗族乡。 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