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毽

中国民间体育活动
踢毽子,又称“打鸡”,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民间体育活动,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南北朝和隋唐时期,是湘、鄂、渝、黔四省边境地区民间传统体育娱乐项目之一,深受该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喜爱,尤其是少年女子。[1]

历史沿革

踢毽子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民间体育活动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汉代。在南北朝和隋唐时期,踢毽子达到了鼎盛期。清朝时期,踢毽子的技艺熟练,甚至被当时的女性所喜爱。清初著名词人陈维崧曾赞美女子踢毽,说女子踢毽比踢足球还巧妙,比下棋还有趣味。到了20世纪初,随着西方体育文化的传入,踢毽子仍然是中国青少年喜爱的体育活动之一。在北京、上海等地,曾经举办过大规模的踢毽子比赛。1935年,旧中国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曾把踢毽子列为国术比赛项目。女子盘踢和交踢的冠军是浙江的程月珍,盘踢成绩是1494对,交踢是36次。男子盘踢冠军是上海的周克扬,成绩接近5000对,交踢冠军是南京的戴金尧,成绩140对。[2]

竞技规则

踢毽子的比赛分为单人赛和集体赛。单人赛以踢毽子的数量决定胜负,而集体赛则按照个人技术水平分成小组,最终以总踢毽子数量决定胜负。比赛中,技艺高超的选手能够连续踢毽子数千次而不落地。还有一种名为“团踢”的玩法,参与者共同踢一个毽子,毽子掉落至谁面前,谁就可以使用任何一种踢法将毽子传递给其他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