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波

惠州隆生集团董事长
刘小波,隆生企业董事长,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副会长,广东省高尔夫球协会副主席,惠州市高尔夫球协会主席,[2]惠州市慈善总会终身名誉会长,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曾获惠州市“十大风云人物”“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省功勋企业家”和“惠州市房地产杰出企业家”等荣誉称号。[3]

人物经历

由其掌舵的隆生企业是惠州成立时间最早的民营企业之一,也是惠州最早涉足商业房地产的企业,企业旗下有两家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开发和物业公司。其中,隆生地产是惠州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开发企业,主持开发的东湖花园建设史可谓是惠州房地产发展的缩影;以“隆生大桥”为代表的各类市政建设项目极大推进了城市发展进程。企业成立以来,连续多年独占惠州市民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的[áo]头,是惠州房地产企业的纳税大户,荣获惠州市“纳税大户”和“地税纳税百强”,已连续二十多年被评为惠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连续三届被评为“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以及“广东房地产20年卓越贡献奖”“惠州市建地级市二十周年贡献奖”“感动社会(广东)模范房地产企业”等荣誉称号。
2005年4月11日,刘小波参加了惠州召开的部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4]

获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