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省长
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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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省长,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是省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副省长,是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
)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副省部级),权限比其它副省长略高。
在省长外出或者受省长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代行部分省长权限。
[1]
一般同时担任省委常委与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每届任期5年。由省
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和罢免需要经过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确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确认。
任期
每届任期5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