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省长

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
常务副省长,省人民政府排第二的领导。是省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副省长,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副省部级),权限比其它副省长略高。
在省长外出或者受省长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代行部分省长权限。[1]
一般同时担任省委常委与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每届任期5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需要经过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确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确认。

任期

每届任期5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