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曾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根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委农办、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省农开办合并组建省农业农村厅。[1]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
(二)拟订全省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推进农业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