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指的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教育的法规。

概述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对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通过教育立法可以把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教育工作服从国家的指导,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法规是现代国家教育管理的基础和基本依据,它对宣传教育理想,促进教育民主化,建立和改革教育制度,推动教育发展和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都具有重大作用。现代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教育立法,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政治体制、经济情况以及文化传统不同,因而教育立法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具体方法等也各不相同。但也有着一些共同的特点,可以互相借鉴。
教育的法规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宪法中的有关教育的条款和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命令、章程、条例、决议等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由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命令、章程、决定、条例等,分别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以及所属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由于制定和颁布这些法规的国家机关不同,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