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Gyirong County),[1]位于西藏日喀则市西南部。[2]吉隆,为藏语“舒适村”“欢乐村”之意。[12]吉隆县东与聂拉木县搭界,北与萨嘎县相邻,南与尼泊尔国接壤,在珠峰保护区内,全境东西长约300千米,南北宽200千米左右。县城驻地宗嘎镇,距日喀则市区490千米。截至2023年5月,吉隆县辖2镇、4乡,政府驻地吉隆县宗嘎镇城北街006号,全县面积9020平方千米,常驻人口约1.8万人。[2][13] 吉隆县由喜马拉雅山主山脉分隔为南坡和北坡两部分,地势北高南低。[14]吉隆县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气温偏低,夏季降水充足,干湿季分明,日照时间长,年温差相对较大,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吉隆县有着"一山呈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景观。[3]吉隆县境内水系发达,其中,佩枯错是吉隆县最大的湖泊,总面积达27852公顷。[3] 7世纪前,吉隆属于“象雄阿尔巴”的辖区。13世纪,元朝及萨迦政权在吉隆设芒域万户府,管理吉隆及周边地区,属民2635户。隶属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14世纪中叶,吉隆一带属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永乐十一年(1413),永乐帝封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将吉隆一带赐为封地。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和五十六年,廓尔喀(尼泊尔)军两次侵占吉隆、宗喀、绒辖等地,五十七年,福康安率清军将廓尔喀军驱逐,收复失地。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吉隆宗,归日喀则基巧管辖。1951年,吉隆宗属日喀则基宗管辖。1954年,吉隆宗属藏区总管。[15]1960年7月,宗嘎上下宗、吉隆东西宗合并成立吉隆县人民政府。[16]1997年,吉隆县辖1镇6乡。1998年,吉隆县辖2个镇、3个乡,分别为宗嘎镇、吉隆镇;差那乡、折巴乡、贡当乡。[2]2014年6月,日喀则撤地设市,吉隆县属于日喀则市。[17]2022年3月,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获批设立,成为西藏第一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8] 2024年,吉隆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3亿元。[4]吉隆县农牧产业实现了新增长,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92万亩。[19]吉隆县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拥有独特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吉隆县依托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20]2024年1至11月接待游客34.15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38亿元。[19]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