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路线

长征路线
长征时的行政区划和习惯称谓,红军长征经过的省份为14个: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原为四川一部分,1928年9月国民党中央全会决议西康特别区正式建为行省,1935年7月成立西康建省委员会,1939年1月正式成立西康省。)、青海河南、湖北、甘肃陕西[1]
红一方面军从1934年10月至1935年10月,途经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甘肃、陕西11个省级行政区,行程约2.5万里。(该部队从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含瑞金等地)出发,期间于10月17日至20日渡过于都河,最终于1935年10月19日抵达陕西吴起镇,历时约1年。)红二方面军于1935年11月从湖南桑植县刘家坪等地出发,[2]至1936年10月到达将台堡,[3]期间途经湖南、贵州、云南、西康、四川、青海、甘肃陕西8个省级行政区,行程达2万余里。红四方面军从1935年5月至1936年10月9日,途经四川、西康、青海、甘肃4个省级行政区,行程八千余里。红二十五军从1934年11月16日至1935年9月,[4]历时10个月,途经河南、湖北、甘肃、陕西4省,行程近万里。[5]
通常所说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不是所有红军都走的距离,也不是所有红军长征的总里程,而是指红一方面军中走得最远的作战部队的里程。[5]

途经地域

→1 红一方面军长征路线何家冲、金家寨、泾县、旌德、陶家河、汤口、谭家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