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一等

京察一等
京察一等是清代针对外放中下级京官所实施的考核等第制度。获得一等评定的官员有机会得到等级提升并被优先考虑作为内升外放的人选。这一制度对于清代官员的考核与选拔具有重要意义[1]

考核与选任机制

京察一等外放是清代京官考核与选任的有效结合形式。京察一等是京官考核的最高级别,获得此项评定的官员可以依照外放原则被优先选择担任地方道府级别的官员。这些官员需要经过皇帝两次引见并通过观察才能获得外放资格。当地方道府的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从已经引见过但尚未记录名字的一等京官中挑选补充。然而,京官的整体素质对其在外放地的表现有着重要的影响[2]

发展历程

在京官外放到地方的过程中,乾隆时期形成了固定的惯例。根据京官与地方官的不同品级,五品京官通常会被任命为四品的地方官,如道员知府;六品京官则可能被任命为五品的地方官,如直隶州知州;而七品以下的小京官可能会被任命为府同知、抚民同知或通判等职务。尽管如此,京官外放的原则有时会发生变化,最终形成了一套定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