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府,中国清朝府名之一,位于盛京。公元1657年,即顺治十四年,淸以“奉天承运”之意在沈阳设奉天府,自此“奉天”之名正式出现,并一直沿用至民国的北洋政府时期。公元1912年,清朝灭亡,该府废除。[1]、
奉天府管辖着锦州府等政区,奉天府的行政长官为“奉天府尹”,锦州府的行政长官为“锦州知府”,锦州府属于奉 天府管辖,形成“府管府”体制。晚清奉天府不仅管辖锦州府,还管辖着新置的海龙府、新民府、昌图府、洮南府。直到清末新政时,“奉天府尹”改成了“奉天知府”,才结束了两百来年的“府管府”历史。[2] 辖区
光绪32年(1906年)8月,从新民府、辽阳州、海城县分划出部分地区,设置了阿斯牛录镇(今辽中镇);不久,又将承德县(今苏家屯区)西南境划入,建立了辽中县,归奉天府管辖。清末府治承德、兴仁(今辽宁省沈阳市)。下辖:承德(今辽宁省沈阳市东部)、兴仁(今辽宁省沈阳市西部)、开原(今辽宁省开原市)、铁岭(今辽宁省铁岭市)、海城(今辽宁省海城市)、盖平(今辽宁省盖州市)6县;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复州(今辽宁省瓦房店市复州城镇)、金州(今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3散州;营口(今辽宁省营口市)1散厅。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