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律师学院成立于1995年9月15日,原名为法律系,2006年5月10日更名为法学院。2010年,该校成立了律师学院,与法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法学院的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本科专业及其五个专业方向,以及六个硕士学位点和一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设有多个系别和研究中心,致力于提供多层次的法学教育[1]。
院徽院训
院徽解读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院徽采用圆形设计,寓意着法律的公正与正义。院徽中央的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平原则,华表则体现了法律的国家权威。下方的书籍代表法学教育的基础,1993年的字样标志着法学院的历史起点。外环上印有学院的中英文名称,整个院徽采用 了象征自由、崇高的蓝色色调。
院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