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文化厅曾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整合了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1][2]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方针政策,拟订文化艺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省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省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